名称: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冶炼工序超低排放工艺改造项目(炼钢二厂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冶炼工序超低排放工艺改造项目(炼钢二厂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钢联众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30日,住所位于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联广路1号,法定代表人为洪树利,注册资本345997.3629万人民币,是一家经营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的公司,鞍钢联众公司经营范围为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鞍钢联众公司为了贯彻国家环保政策,减少固体废弃物排放量,充分发挥环保型炉料熔化炉较电炉在金属回收率及固废产生量方面的优势。鞍钢联众公司在炼钢一厂新建1套3台90吨炉料熔化炉(两用一备),炼钢二厂新建1套3台90吨炉料熔化炉(两用一备),炼钢二厂同时新增一套40吨炉料熔化炉的供电系统,实现40吨合金熔化炉两电两炉(一用一备),从而实现降本增效和环境治理的双重需要,并实现该冶炼工序超低排放的环保治理的要求。目前冶炼工序超低排放工艺改造项目炼钢二厂建设内容已施工完成。
鞍钢联众公司建设冶炼工序超低排放工艺改造项目(以下或简称“该项目”),该项目于2021年4月19日取得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核发的《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编号:210116322030001);于2022年3月25日取得《广东省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证变更函》(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891号)。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金属冶炼目录(2015版)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5〕124号),鞍钢联众公司建设冶炼工序超低排放工艺改造项目属于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该项目于2021年4月22日由湖南远能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冶炼工序超低排放工艺改造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委托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冶炼工序超低排放工艺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并于2021年5月24日取得广州市黄埔区应急管理局、广州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发放的《关于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冶炼工序超低排放工艺改造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穗埔金属冶炼项目安设审字〔2022〕003号),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为确保该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应急管理厅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冶炼工序超低排放工艺改造项目炼钢二厂建设内容已建设完成,需对其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
鞍钢联众公司委托1671金沙城线路检测官网主页(以下简称“华晟公司”)对冶炼工序超低排放工艺改造项目炼钢二厂建设内容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华晟公司评价组在对鞍钢联众公司建设项目的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分析、现场调查等的基础上,对该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分析导致事故的原因及结果,运用定性、定量的安全评价方法进行符合性评价,得出评价结论。并经组织有关专家审查,在与鞍钢联众公司有关人员充分交换意见下,依据《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编写提纲》及《安全验收评价导则》编制完成了本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同时,为有关政府部门对该项目审查及其监督管理提供客观、公正的依据。
项目结论 1、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
(1)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进行辨识,该项目炼钢二厂不涉及危险化学品;不涉及剧毒化学品,也不涉及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的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
(2)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对该项目危险化学品存在量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该项目炼钢二厂未构成重大危险源。
(3)该项目炼钢二厂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有机械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其他爆炸、灼烫、触电、高温危害、噪声危害、粉尘危害。
(4)该项目炼钢二厂原有区域起重机属于特种设备。
2、定性、定量评价结论
1)该项目炼钢二厂的总图布置、建筑结构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等国家标准和法规的相关要求。
2)项目炼钢二厂针对有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各种安全控制措施有效、可行,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3)在试运行的过程中,各项设施、设备、装置运行正常,未出现任何大的问题,未发生轻伤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级及以上非人身事故。
4)根据《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1号)、《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TSGQ002)和《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Q7015)、《炼钢安全规程》(AQ2001-2018)、《高温熔融金属吊运安全规程》(AQ7011-2018)编制安全检查进行现场对照检查,无不符合项,不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层次分明,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规定了部门及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了各岗位、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的事项。制定了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有演练照片。特种作业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持证上岗。企业人员有较强的安全意识,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6)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评价法对该项目进行评价,结果表明:属“比较危险”的有6项。主要是熔炉炉前作业、出铁、运送铁水、高处作业、机修、装卸等。作业时必须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设施的完善,落实安全措施。
3、综合评价结论
鞍钢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冶炼工序超低排放工艺改造项目(炼钢二厂工程)安全生产相关证照齐全,主体工程的建设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安全设施、设备已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到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健全,具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价项目组长 高  义 0800000000102912 /
评价报告编制人 栗小然 1800000000201055 /
  谭  悦 1700000000200929 44190222702
  肖荣胜 1100000000201345 44070034937
  王利明 1800000000100183 15090063269
  亢  辉 0800000000102768 44060016595
技术负责人 李会武 1700000000100178 44070034986
过程控制负责人 齐向上 S011044000110191001003 44180176423
报告审核人 何春燕 S011044000110191001027 44180176413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高义、栗小然
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2年6月21日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2年9 月30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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