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广州中冠安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甲醇罐组改造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广州中冠安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甲醇罐组改造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
项目简介 广州中冠安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进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延期换证时,因城市发展原因,其甲醇罐组(编号:G14~G17罐)中的G15、G16、G17罐与东侧夏园新圩路(厂外道路)的防火间距不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表4.0.10规定15m的要求(三级石油库),故其甲醇罐组(编号:G14~G17罐)不予审批。为重新申领甲醇罐组的经营许可,该公司对其甲醇罐组中的部分储罐及防火堤进行整改治理,投资建设“广州中冠安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甲醇罐组改造项目”
该项目由1671金沙城线路检测官网主页出具《广州中冠安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甲醇罐组改造项目试生产(使用)前安全检查报告》(结论:安全设施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公司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消防和防雷工程经验收合格,取得相关证明文件;安全设施已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安全设施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安全设施具备试生产(使用)的安全条件),编号:2023HS0051,报告日期:2023年2月23日,并于2023年4月1日取得《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回执》,编号:穗应急危化项目备字〔2023〕03号,试生产(使用)期限: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30日。自2023年4月6日至今,该项目已进行近1个月的试生产(使用),试生产(使用)过程中,设备设施、安全设施等各方面运行状况良好,发现的异常情况已得到及时解决,现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项目结论 广州中冠安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甲醇罐组改造项目的安全设施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配套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具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第79号修改)规定的安全验收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改)申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求。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价项目组长 高义 0800000000102912 /
评价报告编制人 李雨田 1600000000301523 /
曹光明 1200000000200685 44090067206
杨  戆 S011044000110193002073 /
袁景辉 0800000000303906 /
技术负责人 汪丰梅 1100000000100089 44090079661
过程控制负责人 覃敏锋 1700000000301579 /
报告审核人 何春燕 S011044000110191001027 44180176413
技术专家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人员
高义、李雨田


到现场开展
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23年4月22日
到现场开展安全
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与企业交流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23年5月11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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