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肇庆市高要区明业气体销售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肇庆市高要区明业气体销售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肇庆市高要区明业气体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业公司”或“该公司”)位于肇庆市高要区蛟塘镇圩镇(原蛟塘工商所侧商铺)(仅作办公场所),经营范围:销售:氧气,液氧,氩气,液氩,氮气,液氮,二氧化碳,食用二氧化碳,液态二氧化碳,乙炔,丙烷,医药用氧气,特种气体,钢瓶及其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法定代表人:孔月明;经济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由于市场需求,明业公司申请经营的危险化学品有: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乙炔,丙烷。经营场所不存放危险化学品及其样品,也不负责运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公司送货至客户。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价项目组长

黄俊华

1500000000301667

AG00247235

评价报告编制人

李 威

150000000030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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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新华

1100000000300431

0070791

技术负责人

汪丰梅

1100000000100089

0082174

过程控制负责人

刘学刚

0800000000205515

0024191

报告审核人

舒 晗

1100000000303126

0146583

技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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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黄俊华、何新华、李威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15年11月1日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了解管理现状及其他企业情况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5年11月16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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