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东莞市万江国威加油站有限公司万红加油站 改建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东莞市万江国威加油站有限公司万红加油站
改建项目
项目简介 东莞市万江国威加油站有限公司万红加油站(以下简称“万红加油站”)位于东莞市万江区莞穗大道工业开发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749952572F;该油站从事汽油等的零售业务。万红加油站已经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登记编号为粤东危化经字(2018)000101号,有效期至2021年5月23日,许可范围:汽油***(备注:二级加油站,其中汽油罐30m³×4个)***。
万红加油站站内原设置有站房1座、辅助用房1座、加油棚1座(内设4个加油岛,4台6枪加油机),埋地油罐区1座(共设置有4个钢制埋地油罐),其中汽油储罐4个(4×30m³),总储存能力为120m³(柴油折半计算),属于二级加油站。
万红加油站为了满足经营发展及安全生产的需要,以及适应新的标准规范的要求,拟在原油站的基础上进行改建。
本次改建项目主要内容:在原地将原有埋地油罐罐内做SS双层油罐衬里,改建后为4个30m³埋地双层F-SS汽油罐,改建后加油站的储罐总容积为120m³(柴油折半计算),加油站级别属于二级加油站;更换4台6枪加油机,共24支自封式加油枪;配套改建相关控制设备及工艺管道;新增双层油罐和加油双层管道油气在线监测系统。站内原有建筑物(站房、加油棚、辅助用房)利旧,不做改建。
万红加油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第二十九条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改)第二章第八条、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价项目组长 高义 0800000000102912 /
评价报告编制人 姚仁 1600000000301410 /
王美娟 1500000000301901 AG00203619
技术负责人 张懿 0800000000102741 0006613
过程控制负责人 曹光明 1200000000200685 0082204
报告审核人 李会武 1700000000100178 0024099
技术专家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高义、姚仁、王美娟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18年7月16日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现场勘查、资料收集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8年7月25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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