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中山市万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用人)单位名称

中山市万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17号之一

联系人

区健文

项目名称

中山市万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项目简介

中山市万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13日在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2000315128404R,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区健文,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位于中山市小榄镇木林森大道17号之一,是一家生产、销售五金灯饰制品电镀表面处理的企业。

该用人单位厂区总占地面积约33300平方米,厂区大门入口设在南面,厂内有厂房A、厂房B、厂房C、综合楼、厂房D、厂房E、厂房F、厂房G共八栋建筑,均为4层建筑。有员工约300人,其中生产人员258人,管理人员42人。

现场调查人员

何新华

现场调查时间

2016.12.7

建设(用人)单位陪同人

区健文

检测、采样人员

刘智永、黄俊华、曹光明

检测、采样时间

2017.2.28~2017.3.2

建设(用人)单位陪同人

区健文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工人长时间接触粉尘浓度检测结果

评价单元工种采样点检测项目检测结果CTWA(mg/m3)接触限值结果判定F20车间操作工电镀1线电镀前处理其他粉尘5.9~7.98合格F20车间操作工电镀2线电镀前处理其他粉尘3.8~5.38合格F30车间操作工氧化线电镀前处理其他粉尘2.0~3.48合格F42车间操作工电子雕刻机3其他粉尘0.8~1.18合格C10车间操作工镀件前处理其他粉尘1.6~4.28合格E10车间操作工镀件前处理其他粉尘2.9~4.38合格E40车间操作工镀件前处理其他粉尘3.6~4.98合格注:以最大值进行结果判定。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检测结果

评价单元工种检测点检测项目CSTEL(mg/m3)超限倍数计算值结果判定F20车间操作工电镀1线电镀前处理其他粉尘5.53~10.040.7~1.3合格F20车间操作工电镀2线电镀前处理其他粉尘4.10~4.900.5~0.6合格F30车间操作工氧化线电镀前处理其他粉尘1.97~3.330.2~0.3合格F42车间操作工电子雕刻机3其他粉尘0.77~1.000.1~0.1合格C10车间操作工镀件前处理其他粉尘1.53~4.900.2~0.6合格E10车间操作工镀件前处理其他粉尘2.97~4.830.4~0.6合格E40车间操作工镀件前处理其他粉尘3.47~5.170.4~0.6合格注:以最大值进行结果判定。

化学毒物的职业接触限值

序号化学因素PC-TWA(mg/m3)PC-STEL(mg/m3)超限倍数限值MAC(mg/m3)1丙烯酸6—2.5—2铬及其化合物0.05—3—3磷酸13——4硫酸及三氧化硫12——5镍及其化合物0.5—3—6氢氧化钠———27氰化氢———18氯化氢及盐酸———7.59铜尘1—2.5 

劳动者接触丙烯酸浓度的检测结果

评价单元工种检测结果CTWA(mg/m3)PC-TWA(mg/m3)检测结果CSTEL(mg/m3)超限倍数结果判定C10车间喷漆工<1.76<1.7<0.28合格E10车间喷漆工<1.76<1.7<0.28合格E40车间喷漆工<1.76<1.7<0.28合格B12车间喷漆工<1.76<1.7<0.28合格注:以3天中检测到的最大值进行结果判定。

劳动者接触铬及其化合物浓度的检测结果

评价单元工种检测结果CTWA(mg/m3)PC-TWA(mg/m3)检测结果CSTEL(mg/m3)超限倍数结果判定B11车间电镀线巡线工1#<0.020.05<0.007<0.1合格巡线工2#<0.020.05C10车间电镀线巡线工<0.020.05<0.007<0.1合格D11车间电镀线巡线工<0.020.05<0.007<0.1合格D12车间电镀线巡线工<0.020.050.2144.3不合格E10车间电镀线巡线工<0.020.05<0.007<0.1合格F11车间电镀线巡线工<0.020.05<0.007<0.1合格F12车间电镀线巡线工<0.020.05<0.007<0.1合格注:以3天中检测到的最大值进行结果判定。

劳动者接触磷酸浓度的检测结果

评价单元工种检测结果CTWA(mg/m3)PC-TWA(mg/m3)检测结果CSTEL(mg/m3)PC-STEL(mg/m3)结果判定B12车间电镀线巡线工0.0041<0.0033合格上挂工<0.00310.023合格D40车间电镀线巡线工1#0.0110.013合格电镀线巡线工2#0.0041F30车间氧化线巡线工0.0041<0.0033合格喷粉线巡线工<0.00210.033合格注:以3天中检测到的最大值进行结果判定。

劳动者接触硫酸及三氧化硫浓度的检测结果

评价单元工种检测结果CTWA(mg/m3)PC-TWA(mg/m3)检测结果CSTEL(mg/m3)PC-STEL(mg/m3)结果判定B11车间电镀线巡线工1#0.0510.12合格电镀线巡线工2#0.061C10车间电镀线巡线工0.0810.22合格0.12D12车间电镀线巡线工0.0610.12合格D40车间电镀线巡线工1#0.0810.12合格电镀线巡线工2#0.0610.12合格E10车间电镀线巡线工0.0711.02合格0.220.12合格E40车间电镀线巡线工0.0710.12合格F12车间电镀线巡线工0.0610.12合格F20车间电镀1线巡线工0.0710.12合格电镀2线巡线工1#0.0410.12合格电镀2线巡线工2#0.081电镀2线巡线工3#0.091F30车间氧化线巡线工0.0610.12合格喷粉线巡线工0.0610.12合格F41车间电镀工0.0710.12合格F42车间电镀工0.0610.12合格注:以3天中检测到的最大值进行结果判定。

劳动者接触镍及化合物浓度的检测结果

评价单元工种检测结果CTWA(mg/m3)PC-TWA(mg/m3)检测结果CSTEL(mg/m3)超限倍数结果判定C10车间电镀线巡线工<0.0020.5<0.007<0.01合格<0.007<0.01合格D12车间电镀线巡线工<0.0020.5<0.007<0.01合格D40车间电镀线巡线工1#<0.0020.5<0.007<0.01合格电镀线巡线工2#<0.0020.5合格E10车间电镀线巡线工<0.0020.5<0.007<0.01合格E40车间电镀线巡线工<0.0020.50.080.2合格F12车间电镀线巡线工<0.0020.5<0.007<0.01合格F20车间电镀1线巡线工<0.0020.5<0.007<0.01合格电镀2线巡线工1#<0.0020.5<0.007<0.01合格电镀2线巡线工2#<0.0020.5合格电镀2线巡线工3#<0.0020.5合格注:以3天中检测到的最大值进行结果判定。

劳动者接触氢氧化钠浓度的检测结果

评价单元工种/岗位检测结果CTWA(mg/m3)PC-TWA(mg/m3)结果判定B11车间电镀1线碱除油槽2#0.18 2合格C10车间A线阳电解槽0.03 2合格D11车间电镀2线电解槽0.04 2合格D12车间碱铜槽0.02 2合格D40车间电镀B线电解槽0.05 2合格碱槽0.04 2合格F11车间电镀1线电解槽1#0.03 2合格F12车间电解除油槽0.06 2合格F20车间电镀1线电解槽1#0.05 2合格电镀2线电解除油槽1#0.02 2合格F30车间氧化线上挂位0.04 2合格喷粉线除油槽0.03 2合格D12车间除油槽0.03 2合格注:以3天中检测到的最大值进行结果判定。

劳动者接触氰化氢浓度的检测结果

评价单元工种/岗位检测结果CMAC(mg/m3)PC-MAC(mg/m3)结果判定B11车间电镀1线镀锌槽7#0.11合格C10车间A线氰解槽0.51合格D11车间电镀2线镀锌槽0.11合格D12车间镀镍槽0.11合格D40车间电镀B氰槽0.11合格E10车间电镀A套镀铬槽<0.11合格F11车间电镀1线锌槽9#0.11合格F20车间电镀1线氰解槽0.41合格辅助工程剧毒品仓库0.41合格注:以3天中检测到的最大值进行结果判定。

劳动者接触氯化氢及盐酸浓度的检测结果

评价单元工种/岗位检测结果CTWA(mg/m3)PC-TWA(mg/m3)结果判定B11车间上挂操作位<0.257.5合格电镀1线盐酸槽2#<0.257.5合格C10车间上挂操作位<0.257.5合格A线阳电解槽<0.257.5合格D11车间上挂位1.407.5合格电镀2线酸洗槽<0.257.5合格D12车间盐酸槽<0.257.5合格D40车间电镀B线盐酸槽1.007.5合格E10车间电镀A套酸电解槽<0.257.5合格E40车间盐酸槽<0.257.5合格F11车间电镀1线盐酸槽3#4.047.5合格F12车间酸池<0.257.5合格F20车间电镀1线酸电解槽<0.257.5合格F20车间电镀2线酸活化槽0.747.5合格F41车间脱脂槽1#0.257.5合格注:以3天中检测到的最大值进行结果判定。

劳动者接触铜尘浓度的检测结果

评价单元工种检测结果CTWA(mg/m3)PC-TWA(mg/m3)检测结果CSTEL(mg/m3)超限倍数结果判定C10车间电镀线巡线工<0.00021<0.0005<0.0005合格D12车间电镀线巡线工<0.000210.12 0.12 合格0.01 0.01 合格D40车间电镀线巡线工1#<0.000210.02 0.02 合格电镀线巡线工2#<0.00021合格E10车间电镀线巡线工<0.000210.04 0.04 合格F12车间电镀线巡线工<0.000210.05 0.05 合格F20车间电镀1线巡线工<0.000210.03 0.03合格注:以3天中检测到的最大值进行结果判定。

 

评价结论与建议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

序号项目判断存在问题简要说明1总体布局符合剧毒品仓库设在综合楼首层内。2设备布局基本符合镀件前处理岗位产生少量粉尘,未采取密闭措施。3建筑卫生学符合 4职业病危害因素基本符合D12车间巡线工接触铬及其化合物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车间办公室噪声声级超过设计要求。。5职业病防护设施基本符合部分电镀线采用手动。6应急救援设施基本符合未设置紧急救援站或有毒气体防护站;工作地点未就近设置不断水冲淋、洗眼设施,气体防护柜,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包转运病人的人担架和装置等应急处理设施。7职业健康监护不符合未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仅安排了部分生产和辅助生产工人进行了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体检率较低。8个人防护用品不符合电镀操作工人未配备工作帽、防腐蚀液护目镜、防酸碱服,喷漆工人未配备工作帽、防化学品手套、化学品防护服,剧毒化学品仓库作业人员未配备工作帽、化学品防护服部分从业人员正确佩带个人防护用品。9辅助用室基本符合厂内未设置有统一的浴室,且未设置车间更衣室、浴室。10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符合 11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基本符合内容过于简单、概况,可操作性不强12职业病危害告知基本符合未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合同告知。13职业卫生培训基本符合职业卫生培训对象未涵盖全部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工人,无职业卫生培训教材资料。1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符合 15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符合首次进行职业卫生评价。

13.1.1   粉尘防护措施建议

(1)机械抛光或打磨等镀前处理工序应设吸尘装置或局部通风设施,吸尘装置或局部通风设施应及时维护。

(2)使用有机溶剂脱脂时应采用局部通风设施。

(3)粉尘、酸雾和有毒气体应经净化或吸收处理达标后排放。

13.1.2   防毒措施建议

(1)电镀槽边应安装局部排风设施,并定期检查通风系统运行是否正常。含氰化物工序的局部通风设施应单独设施,含铬工序的局部通风设施宜单独设置。

(2)操作前,应打开通风设施;停止作业时,应后关闭通风设备;若通风设备出现故障应停止操作。

(3)氰化物或含氰液的存放场所应远离酸性物质,并通风良好;含氰化物的污水应单独处置,废气的氰化物溶液,应通过分析试验,检测合格后方可外排。

(4)工件表面的酸性物质应清晰干净后再放入含氰镀槽;工件在用氰化物电解液电镀后,应在专用的水洗槽内用清水冲洗干净。

(5)生产酸雾的液面宜放置酸雾抑制剂。

(6)作业人员有外伤时,不应继续工作。伤口未愈的人员,不应接触氰化物、铬酸酐等剧毒品。

(7)在使用含氰或含铬的溶液时应防止溶液接触皮肤。

(8)上挂和下挂电镀工件应佩戴耐酸碱手套,不应直接接触工件。

(9)工件进出溶液的速度应缓慢,防止液体飞溅。若采用人工放置,特别是带有深盲孔的工件,应使工件有一定倾斜角度,并缓慢进行。

(10)电镀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工作温度和电流密度。

13.1.3噪声防护措施建议

做好设备的维护、维修,确保设备正常生产,减少设备不正常使用产生的噪声影响。工人不进行作业或不需要工人直接作业时,离开生产场所,到低噪声区域。

13.1.4高温防护措施建议

夏秋高温季节,为了维持高温作业工人水、盐代谢平衡,需要合理供给清凉饮料,及时补充因大量出汗所丢失的水分和盐分;并在车间配备防暑药品。

13.1.4   应急救援措施建议

(1)应设置紧急救援站或有毒气体防护站和配备专业的医务人员。

(2)防毒器具用品柜应铅封,并设置明显标识,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应急使用需要。

(3)工作地点就近设置不断水冲淋、洗眼设施,气体防护柜、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包转运病人的人担架和装置等应急处理设施。

(4)完善职业卫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组,规定预案演练的时间和频次,并按规定进行演练;与当地医院挂靠处理有关应急事故。

13.2个人防护用品建议

(1)需加强落实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完善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申报、采购、配备和发放、个人防护用品佩带要求等内容;应具体规定负责个人防护用品的计划、审查和监督工作的部门或人员,并制定相关个人防护用品培训计划和制度,指导员工如何正确佩带防护用品;

(2)电镀操作工人增配工作帽、防腐蚀液护目镜、防酸碱服,为喷漆工人增配工作帽、防化学品手套、化学品防护服,为剧毒化学品仓库作业人员增配工作帽、化学品防护服,并指导、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带个人防护用品。

(3)应继续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配发、验收、保管、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确保防护用品的有效使用。

(4)应加强对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卫生防护教育和培训,确保其能够在操作过程中正确地佩戴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且监督其佩戴情况。

(5)企业加强对员工如何正确选择、使用、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宣传培训,同时加强管理,督促工人正确佩带个人防护用品进行作业。

13.3职业卫生管理措施建议

(1)企业应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及保障措施,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2)应按照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规定,落实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3)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并将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公示于工人。

(4)建议企业参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的要求。在生产车间、仓库门口醒目位置增设佩戴口罩”、“戴防手套”、“有毒镀液”、 “当心中毒”、“车间禁止饮食”、“车间禁止吸烟”、“注意通风”、“当心腐蚀”。

(5)完善职业卫生培训内容,并有针对性的对工作场所工人所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知识培训,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职业卫生方面的内容,完成自身培训。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须到取得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项目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规定确定。职业健康检查中需复查人员应安排复查,职业禁忌证应安排调换岗。

(7)制定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概算,保证专项专用。

(8)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

(9)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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