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阳春市八甲镇金子龙耐火材料厂

建设(用人)单位名称

阳春市八甲镇金子龙耐火材料厂

地理位置

阳春市八甲镇合路村委会合路工业区

联系人

王妃娥

项目名称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阳春市八甲镇金子龙耐火材料厂于2016年9月30日取得了阳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441781600415830,名称:阳春市八甲镇金子龙耐火材料厂,类型:个体户,住所:阳春市八甲镇仙湖路,法定代表人:陈勇,组成形式:个人经营,成立日期:2016年9月30日,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耐火制品、合金制品、石料、炉料,生产工艺流程由卸料、破碎、搅拌、压坯、装叠、烘干、烧制、出窑、打包、装车等十个流程组成。

现场调查人员

白军全

现场调查时间

2017.5.23

建设(用人)单位陪同人

王妃娥

检测、采样人员

蹇纯、黄俊华、曹光明

检测、采样时间

2017.06.14-06.16

建设(用人)单位陪同人

王妃娥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1、粉尘检测不合格项
(1)原料场喂料、破碎区破碎、破碎区磨粉、搅拌区拌料、压坯区制坯、烘干烧制区烘干窑及烧制窑、烘干烧制区煤气发生炉、成品装车区装车等工作场所总尘定点短时间检测结果不合格。(2)原料场装载车、破碎区破碎、破碎区磨粉、搅拌区拌料、压坯区制坯、烘干烧制区烧窑工、成品装车区装车等工作场所职业接触总尘检测结果不合格。(3)原料场喂料、破碎区破碎、破碎区磨粉、搅拌区拌料、压坯区制坯、烘干烧制区烘干窑及烧制窑、烘干烧制区煤气发生炉、成品装车区装车等工作场所呼尘定点短时间检测结果不合格。(4)原料场装载车、破碎区破碎、破碎区磨粉、搅拌区拌料、压坯区制坯、烘干烧制区烧窑工、成品装车区装车等工作场所职业接触呼尘检测结果不合格。
2、高温及气象条件检测不合格项
(1)原料场喂料、破碎区破碎、烘干烧制区烘干窑及烧制窑、烘干烧制区煤气发生炉、成品装车区装车、辅助单元机修等工作场所职业接触高温检测结果不合格。(2)原料场(平均27℃)、破碎区(平均34.3℃)、搅拌区(平均32.8℃)、压坯区(平均30.9℃)、烘干烧制区(平均33.9℃)、成品装车区(平均31.7℃)、辅助单元(平均30.3℃)等温度>25℃,不符合要求。(3)原料场(平均0.24m/s)、破碎区(平均0.18m/s)、搅拌区(平均0.17m/s)、压坯区(平均0.18m/s)、烘干烧制区(平均0.17m/s)、成品装车区(平均0.17m/s)、辅助单元(平均0.23m/s)等风速<1m/s,不符合要求。
3、噪声检测不合格项
原料场喂料、破碎区破碎、破碎区磨粉等工作场所定点噪声检测结果不合格。
4、臭氧检测不合格项
辅助单元机修工作场所臭氧定点短时间检测结果不合格。
5、其余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分类,用人单位生产行业属于家具制造业中的木质家具制造,综合分析评价认为本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属于“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用人单位”。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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