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和平县合水加油站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安全评价项目名称 和平县合水加油站
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 和平县合水加油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平合水加油站”或“该加油站”)于2004年11月3日注册成立,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营业场所位于和平县合水镇良排村,法定代表人为周辉泽,经营范围为销售汽车、柴油、煤油、润滑油、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副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和平合水加油站于2015年10月23日取得河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粤河安经(甲)字[2015]YP2706),有效期至2018年10月22日;于2015年10月16日取得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准的《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44P30056号),有效期至2020年10月16日;消防设施于2005年8月20日经消防验收合格,持有和平县公安消防大队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和公消验[2005]第5号);防雷设施经检测合格,取得广东省气象防灾技术服务中心《广东省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粤雷检[2018]YFPH-2-0042号),有效期至2019年2月23日。
该加油站设有汽油罐20m³×3、柴油罐20m³×2,总储存能力为:80m3(柴油折半计算),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第3.0.9条加油站的等级划分:油罐总容积V≤90m3,且汽油罐单罐容积V≤30m3、柴油罐单罐容积V≤50m3,属三级加油站。
承担工作 姓名 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注安执业资格证编号
评价项目组长 王美娟 1500000000301901 AG00203619
评价报告编制人 何新华 1700000000201000 0070791
姚  仁 1600000000301410 /
技术负责人 李会武 1700000000100178 0024099
过程控制负责人 曹光明 1200000000200685 AG00265479
报告审核人 张  懿 0800000000102741 0006613
技术专家 / / /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何新华、姚仁、王美娟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时间 2018年7月12日至2018年9月20日
到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主要任务 勘察现场、收集资料、了解管理现状及其他企业情况
评价报告提交时间 2018年9月20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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